外地人在长春办身份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外地人在长春办身份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外地人在长春办身份证所需材料有:
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

【外地人在长春办身份证需要些什么材料?】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 , 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

二、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 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 , 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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