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试用期期间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岳阳试用期期间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问:岳阳试用期期间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九条规定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岳阳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推行劳动合同书面化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很严重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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