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居住登记凭证 廊坊居住登记申报材料

廊坊居住登记凭证 廊坊居住登记申报材料

居住登记申报材料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需向公安派出所(流管站)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和以下材料的原件:
(一)在出租房屋居住的,已经申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的 , 提交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的,凭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有效身份证件、双方租赁协议办理;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

(二)在自购房屋居住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三)在单位内部居住的 , 提交用人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申报;
(四)亲属投靠的 , 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有效身份证件和房主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五)在校学生申报居住登记的,提交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校情况证明;
(六)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凭当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
(七)其他住所居住的 , 凭相关居住地就业、住址证明或民警走访调查结果办理 。
注:
1、本规范中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宅基地使用证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廊坊居住登记凭证 廊坊居住登记申报材料】3、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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