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城镇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方法
【廊坊城镇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方法】发放标准:
按照生育出院或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当月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为日计发标准;生育津贴跨年度发放的,发放标准不调整 。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发放办法:
生育津贴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
》》拓展
廊坊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2.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 。
3.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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