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兰医保[2021]34号: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参保城乡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具体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二)参保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和重大疾病病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调至75% 。
二、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参保城乡居民在参保年度内住院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高限额调整为5万元 。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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