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初中招生政策 乌鲁木齐初中招生条件是什么

乌鲁木齐初中招生政策 乌鲁木齐初中招生条件是什么

市初中招生条件明确,本市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 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入学当年6月1日前迁入) , 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初中招生学校的学区进行分配录取 。
1.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与户籍一致 。同一户籍和住址3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

2.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和居住证,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
3.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 , 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 。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 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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