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吉林市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所在单位对职工提取条件应予以核实,由所在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印章 。
2.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本办法第四章所规定的材料到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

3.管理中心对申请提取职工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 并通知提取人 。
4.由职工本人提取的,经审批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或持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审批表、提取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 。
由他人代办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转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业务办结后,提取人需将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回联交回单位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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