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施政报告

汕尾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施政报告

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 , 按计划在我省就业创业 。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表17);
【汕尾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施政报告】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符合条件人员出勤记录 。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地区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 , 可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