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价费〔2018〕58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价费[2018]58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财政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 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财审局: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请一并贯彻执行 。

一、市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
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以及部队、高校、企业(国有集体)、街道、社区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性质由各地价格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确定 。原定省优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在基准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的政策继续执行 。

二、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其伙食费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引导幼儿园合理制定伙食费收费标准 。
三、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与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界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文件规定进行界定,并报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备案 。

四、市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按照市、区定价管理权限分工有关文件执行,其保教费、住宿费、托管费调整由各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政府财政补助、家庭承受能力及幼儿园等级等因素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由价格主管部门具体核定 。
五、各县(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
六、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自新学年开始执行 。幼儿园提高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插班生保教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七、财政投入生均经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的部分 , 在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时应予扣减 。
八、幼儿园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原则上3年内保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 。
九、此前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与新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
【扬价费〔2018〕58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州市物价局
扬州市教育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