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逐级审核完成时间是什么时候?

咸阳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逐级审核完成时间是什么时候?

逐级审核时间截止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 。初级职称通过线下提交参评及认定材料 , 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 。(市本级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
一.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 , 认真钻研业务 。
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
4.不具备档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初次认定、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或转换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参加省级档案干部岗位培训 。培训合格人员由省级档案主管部门予以备案 。
5.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近5年以来,按照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时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职称转换人员须提供当年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明) 。

6. 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要求为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未进行年度考核的 , 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
7. 申报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
(二)岗位条件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 , 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
(三)评审条件
1. 管理员
①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
②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
③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

④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
2. 助理馆员
①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
②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 。
③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对档案业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 。
④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 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
3. 馆员
①比较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
②比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
③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提高了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 , 能够制订档案工作方案 。

④能够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 。
⑤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 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 , 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 , 下同)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馆员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下列代表性成果或业绩成果,不少于1项(篇):
1.作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 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2.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编制过市级及以上行业技术规范,并已颁布实施 。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省(部)级科研攻关项目 , 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综合期刊、非学术期刊不予认可)上发表的档案专业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1500字) 。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不足5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 , 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申报人通过提供弄虚作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系列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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