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有何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有何内容】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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