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由谁偿还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 ,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 , 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离婚后房贷由谁偿还】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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