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的期限有哪些


有下列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2、要求损害赔偿的 , 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起诉 。
【法律依据】
【离婚官司中的期限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 ,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 , 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 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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