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和继承吗
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和继承 。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和继承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推荐阅读
- 能保证质保的鞋可以买吗
- 眼镜架子断了可以修吗
- 手机怎么拍一寸照片
- 大学在读可以考cpa吗
- 路桥在哪里可以学习拼多多开店
- 论坛参会可以提前溜吗
- 蓝莓土可以种多肉吗
- 蜜雪冰城买的多可以讲价吗
- 读完夜莺与老鹰可以问出什么问题
- 眼镜架歪了可以扭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