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适用标准
【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适用标准】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适用标准:根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三十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 。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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