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医疗事故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医疗事故行为的认定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 , 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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