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邮政部门丢失物品赔偿规定 , 保价按照全部损失赔偿,部分损坏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不能超过3倍于资费的赔偿金额 。
【法律依据】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 ,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 , 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