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护人致损的赔偿是怎样的


【被监护人致损的赔偿是怎样的】被监护人致损的赔偿分为以下情形:
(一)被监护人对他人不法致损,由监护人转承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属于一类严格归责的特殊侵权责任 。
(二)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三)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 , 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 , 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 。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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