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无权处分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的无权处分规定是:
《合同法》第51条如此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
我国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合同法中的无权处分规定是怎样的】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
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
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我国法律针对无权处分在立法上的疏漏 。
虽然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 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简陋,缺乏相关制度的协调,具体表现在:
1、无权处分的合同的效力从何时开始处于不确定状态 。
2、善意相对人无催告权和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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