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什么要求吗
【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什么要求吗】《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了,集团公司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具体内容为:(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
推荐阅读
- 硅酸钙粉的用途可以喷天花板上吗
- 控制器的作用
- 相逢来生少年时讲的什么
- 外蒙古什么时候独立的
- 美图秀秀如何去掉眼睛上的雪花
- 关于香港的名言
- 统计学交叉设计的适用范围
- 六朝古都是哪里
- 五菱荣光后窗窗帘怎么装
- 榴莲的核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