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多久召开消防工作会
文章插图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 。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多久召开消防工作会】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它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千家万户 。凡是有人员工作、生活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火灾 。因此,要真正在全社会做到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必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实行群防群治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 。
推荐阅读
- 普通话等级划分
- 元宵节的习俗
- 精心旗舰店是真的吗
- 洗过的葡萄隔夜还能吃吗
- 女的说baw是什么意思
-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单位纪检部门调查被告的公房使用情况吗
- 60Ⅴ20安时电动车能装60v60安时的电池吗
- kno3的溶解热标准值
- 吃不完的葡萄怎么保存
- 当兵需要什么样的护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