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举证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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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举证问题的规定是: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 发生劳动争议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 , 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 ,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关系举证问题是怎么规定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 ,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 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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