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申请条件 列举如下

【特殊病种申请条件 列举如下】

特殊病种申请条件 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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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 , 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特殊病申请单一式两份 。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 , 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 , 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 , 加盖医院公章 。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医保手册》到本人单位 , 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 , 加盖单位公章 。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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