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的材料包括哪些
起诉离婚应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 还应持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住房的性质、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方起诉离婚的材料包括哪些】(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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