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分录

【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分录】

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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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企业结转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应当设置“银行存款”借方科目以及“递延收益”贷方科目核算,企业结转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应当设置“递延收益”借方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贷方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即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
以上便是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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