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情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推荐阅读
- 关于冲刺销售的句子
- 领取增值税发票需要带哪些资料,给客户开增值税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 新加坡禁止销售口香糖的意义
- 销售员要具备哪些素质
- 增值税发票丢失的最新处理方法
- 房屋增值税附加税怎么计算
- 二手房过户有增值税吗
- 慧算账销售是干什么的
- 新房销售流程是怎样的
- 知识产权销售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