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前房屋拆迁款算共同财产吗


另一方要想对上述拆迁补偿利益进行分割 , 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时间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 , 婚前个人财产 , 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 , 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 , 但是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拆迁安置房 , 则因为整个拆迁的过程都是发生在婚前 , 配偶本身就没有参与整个的拆迁 , 也不是拆迁所要考量的因素;
2、因素性: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 , 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补偿款或者是安置房等) , 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 , 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 , 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 , 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 , 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 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
法律依据:
【农村婚前房屋拆迁款算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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