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推荐阅读
-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有哪些
- 触犯行贿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怎么办
- 饮酒80以下怎么处罚
- 男子高速酒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 偷电处罚标准是什么
- 拼装车处罚标准
- 玩忽职守罪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 诈骗罪如何处罚
- 假冒伪劣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