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哪些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 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 ,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 , 根据经理的提名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 , 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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