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什么】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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