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什么】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
推荐阅读
- 平分弦的直径垂直于弦这句话对吗
- 鸡蛋清和黄瓜敷脸哪个好
- 战毒韦俊轩和谁是一对
- 妈妈激励高二儿子的话 对孩子的期望寄语
- 对方拉黑你的电话能收到短信吗
- 八种容易引起中毒的常见蔬菜 须谨慎对待
- 卧室镜子对着门口好吗
- 五子棋游戏游戏规则
- 遇到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 剑与远征4月6日酒馆派对版本福利内容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