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是什么意思啊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 。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
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
【杖刑是什么意思啊】中国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见五刑) 。杖刑的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说法,意即用鞭杖惩罚失职的官吏 。汉、魏、晋都设有鞭杖的刑罚 。至南北朝梁武帝(502~54在位)时,才把杖刑列入刑书,作为一项正式的刑罚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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