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要怎样分割


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 。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 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
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 ,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 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因此 ,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 。此时 , 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 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 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 , 婚后共同还贷的 ,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房产增值部分不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要怎样分割】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