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它的职权有立法权 , 决定权 , 任免权 , 监督权 。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 ,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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