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法律依据】
【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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