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诉讼费用可以减交
【哪些情形下诉讼费用可以减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
推荐阅读
- 虎宝宝取名禁忌 属虎宝宝的起名禁忌有哪些
- 罗汉鱼品种 罗汉鱼有哪些品种
- 英雄联盟下载安装失败怎么回事
- 田三七和谁在一起了 下面就告诉大家
- 山西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
- 疯狂猜歌名5个字的歌名都有哪些
- 男生干净帅气的网名有哪些
- 带有竿字的四字成语有哪些
- 哪些子女可以做法定继承人
- 男孩带木字寓意好的字 男孩带木字寓意好的字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