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股权质押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 。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 ,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 , 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 , 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权质押怎么办理】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 , 不得转让 , 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 , 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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