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田径运动会跳高的规则


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 。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 。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
1、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 。
2、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1、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
2、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 。
【大学田径运动会跳高的规则】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 。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 。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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