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4次不判离怎么解决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并非依据起诉次数多少而决定,而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所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加以证明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诉离婚4次不判离怎么解决】(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推荐阅读
-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
- 离婚找不到另一个人怎么办
-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办离婚
- 现在离婚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 什么情况可以单方面离婚
- 从结婚开始恋爱哪一集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理
- 单方起诉离婚要多久
- 离婚时公租房承租权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