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可以考虑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 。
对于仅有一方持有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因此,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名下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将公积金数额的一半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给付另一方当事人 。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推荐阅读
- 震动安全套怎么用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多长时间
- 哪些女性不适合冬天怀孕
-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 住房结构类型有哪些
- 怎么可以更快怀孕?
- 分居两年可自行离婚吗
- 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 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