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 , 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内 , 任何一方如果反悔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离婚冷静期界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 , 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 没有申请领取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依据:【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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