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 , “解除关系时 , 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 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那么 , 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 , 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 , 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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