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怎样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 , 则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
【合伙企业债务怎样清偿】《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合伙企业清算时 , 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 , 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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