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居住地是指什么
既往的居住地就是说在现住地以前所居住的地方就叫做既往居住地 。
【既往居住地是指什么】拓展资料: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
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
推荐阅读
- 锦纶6DTY是什么
- 慢性肝炎的针灸治疗
- 因材施教是谁提出的
- 门前五包指的是什么
- 钢筋HRB400是什么意思
- 什么是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
- 拟任和拟提名有什么区别
- 司法鉴定检材的要求有哪些
- 微信诈骗可以报警吗
- 纯棉和天然纯棉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