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文章插图
【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如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推荐阅读
- 公租房如何更换主申请人
-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 饥荒寄居蟹老奶奶房子怎么修
- 农行房贷可以提前还款几次
- 公积金贷款需要抵押房产证吗
- 一个房子可以落几个户口
- 关于房产证上政策性买卖
- 乳腺癌乳房会疼吗 乳腺癌真的很疼吗?
- 乳房胀痛吃什么药最好 乳房胀痛就吃这5种药物
- 北京二手房贷款年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