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处罚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
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处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
推荐阅读
- 英雄联盟:东运会设立电竞女子组比赛,未来的体育赛事是否效仿
- 合同设立的程序有哪两个阶段
- 申请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 公司设立出资形式包括哪些
- 爱牙日宣传口号有哪些
- 转站是怎么转
- 简答简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 公司组织机构如何设立
- 设立公司需要的注册资本金是多少
- 我国的防灾减灾日是哪一天 防灾减灾日设立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