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废债是什么意思
恶意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逃废债 。
【法律依据】
《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恶意逃废债是什么意思】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推荐阅读
-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怎么填
- 国债逆回购可用不可取可以干什么
- 如果债务人死亡应该怎么追回欠款
- 可转债股什么时候可以换股票
- 我欠了百万债务怎么办
- 恶意损坏他人财产属于什么行为
- 面签现场查征信会看负债吗
- 暴力讨债判多长时间
- 欠薪罪立案标准
- 发行公司债券的周期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