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屋价格如何确定
目前,法院拍卖房屋价格确定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与当事人(原业主)进行议价
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之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去跟房屋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且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里面商议出来一个结果 。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配合议价或者跑路了下落不明,那法院可能会考虑采用其他的方式决定评估价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议价结果达成一致,且合理合法,那么这个议价结果就会成为该房屋的参考价 。
2、找房管局定向询价
采取这种方式确定评估价的,法院会向房管局等机构提前出具询价函,而且询价函里面会写明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项 。在接收到法院的询价函以后,房管局(或其他机构)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具询价结果作为房屋的评估价 。
3、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目前可以进行网络询价的平台并不多,仅有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三个渠道 。这些平台的都有自动生成评估价值的工具,只需要在这些平台的拍卖栏目里填好各项相关信息即可 。
4、委托评估公司估价
如果想找评估公司进行房屋估价,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在评估公司名单中协商出三家评估机构,并且确定好评估顺序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好或者有一方跑路了下落不明的,就会通过随机摇号来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评估顺序 。确定好顺序后,法院会向顺序在先的机构出具写清楚财产名称、物理特征、规格数量、目的要求、完成期限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的评估委托书,同时还会将已查明的财产情况以及相关材料交给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之后应当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财产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及有效期等内容 。
这也是目前我们看到法院采用的最多的方式,因为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我们可以更加直接通过数据去评估房产的价值,减少市场价格的误差 。
拍房为什么起拍价这么低?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所以法拍房的价格就很低 。此外还有其他几个因素 。
1、政策法规决定价格低
从政策来说,举一个例子,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子,保留价最低为80万元 。如果这一次流拍,下一次重新拍卖,最高可以再降价20%,也就是64万元 。如果第二次拍卖还没人买,那第三次就会直接以更低的价格变卖 。
2、法院急需变现,急需结案法拍房变现性高
法院拍卖法拍房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拍卖折抵价款,赔付给债权人,能够尽可能快速的将债务偿还 。为了达到较快的变现要求,所以赶紧卖掉,所以起拍价很低 。
3、买方能掌握价格,太高就没人买
商品房,卖个几年,部分房地产商为了多卖房价捂盘惜售,房子价格上涨的事例不胜枚举 。但法拍房的售卖是时间限制的,一般为60天,如没有竞买者出价,流拍之后,第二次拍卖时还会出现降价的情况 。一些标的价格较高的房地产法拍案,动辄上亿的价格经常会出现流拍数次之后才会成交,所以价格的主动权掌握在买方手中,价格要是太高就不买了 。
4、法拍房有隐患也有风险导致买的人少
【法院拍卖房屋价格如何确定】法拍房有一些隐藏的风险,也经常有被坑的新闻,正因为有风险,所以很多人想买但又不敢买,导致购买人减少,从而竞拍过程比较顺利,没有太多人抬价,这也是法拍房价格低的一个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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