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何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 情节严重 , 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 , 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 情节严重 ,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 , 造成严重损失的 , 对首要分子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本罪的只能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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