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法律依据】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
推荐阅读
- 孕晚期吃鹅蛋去胎毒吗_鹅蛋真正的价值有哪些?
- 冥域时空的印痕有什么用
- 吃鸡可以开极限帧率的手机有哪些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 车辆年审是否有时间的限制
- 蛋壳陶是什么文化遗址出土的
- 快手发布的作品怎么删除或修改
- 快手小黄车怎么上传产品
- 菊花茶罗汉果的功效与作用
- 土狼和鬣狗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