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
具体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
【竞业限制条款】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
推荐阅读
- 使用手机热点如何限制他人网速
- 商务条款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软卧和硬卧的区别
- 公积金贷款年龄有限制吗
-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 ios13的访问限制在哪里 ios13的访问限制在哪里打开
- 化妆品托运有限制吗 坐飞机托运化妆品有什么要求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何判
- 合同补充条款怎么写
- 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有哪些